“等到4.5點,20多輛一起沖,沖的時候速度特別快,交完錢要抬完桿才能走,就沒有停車的意向,直接衝過去了。挺害怕的。”
  央廣網西寧6月13日消息(記者孫瑩 葛修遠 楊陽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說話的是通往青海湖方向的申中收費站的工作人員,他這樣描述他看到的貨車沖卡行為。而就是這樣的行為,最終釀成了慘劇。
  青海省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,今天就去年9月發生的“超載貨車沖卡致人死亡案”作出一審判決,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宏勝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他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至二年零二個月不等。
  被告人趙宏勝,今年34歲,青海本地人,開了15年的大貨車。他日常的主要工作,就是拉貨、運輸、在收費站交費或者交罰款。這麼多年按部就班的工作,為什麼在事發當天就沖卡了呢?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?
  去年9月18日,趙宏勝等9人駕駛5輛牽引車,從西寧拉了鋼廠的廢料水渣,運往格爾木。途徑湟源縣時,他們在吃飯時商量,能不能沖卡逃避繳費!後來經過商討,他們決定凌晨到達大水橋收費站後五輛車集體沖卡。
  9月19日5點多鐘,幾輛車一到收費站,就將車牌拆除或遮擋,被告人韓加英率先駕車衝過收費站,被工作人員攔截,而司機因沖卡時車玻璃被砸與收費站工作人員發生衝突,正在拉扯之中,又一輛貨車接著沖卡,正是這輛車,導致了悲劇。
  公訴人:被告人趙宏勝準備從2號通道強行通過時,被大水橋工作人員孫明軍等人攔截,在其他幾名司機與收費站工作人員拉扯中,趙宏勝駕駛貨車強行通過,車輛將受害人孫明軍拉倒在地,被趙宏勝駕駛的貨車當場碾壓致死。
  今年34歲的趙宏勝,開了15年的大貨車,是9人中駕齡最長的司機,他為什麼要衝卡,釀此大禍?公訴人對他進行了訊問。
  公訴人:案發駕駛的什麼車?
  被告人:紅色的牽引貨車。
  公訴人:連車帶貨重量是多少?
  被告人:八十六七噸。
  公訴人:超載了多少?
  被告人:40噸左右。
  公訴人:你的車輛在通過的時候有車牌嗎?
  被告人:沒有。
  公訴人:本來沒有車牌還是?
  被告人:拆除了。
  公訴人:為什麼拆除車牌?
  被告人:能不交就不交。
  公訴人:你的車沖卡時候是不是意識到會造成他人的傷害?
  被告人:不知道。
  趙宏勝承認貨車超載、沖卡逃費,但對於故意殺人的指控並不認罪。控辯雙方展開了激烈的辯論,而法院經審理認定,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,一審判處趙宏勝死刑,緩期兩年執行。
  審判長:被告人趙宏勝在駕車伺機沖卡時,在明知車輛前方有多名收費站工作人員阻攔的情況下,仍然強行沖卡,造成被害人孫某某當場被其駕駛車輛碾軋致死的嚴重後果,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。
  庭審中,被告人均稱自己在案發前從來沒有在收費站衝過卡,只是臨時起意,沒有犯罪的故意。但是記者調查卻發現,在青海,貨車沖卡並非偶然現象,也不是個案。
  自2011年開始,貨車沖卡行為就愈演愈烈,僅2013年前8個月里,青海全省高速公路收費站沖卡車輛已達15.9萬輛次,單日沖卡車輛最多的時候超過800輛。為了逃費,貨車司機們也想出各種辦法,卸欄桿集結車輛直接沖卡、遮擋號牌強行沖卡、毆打收費員後沖卡。而其中毆打收費員後沖卡的事情發生的最為頻繁。
  工作人員:女的照樣動手,什麼吐痰的,往臉上扇的,倒熱水的啊,這種情況都有。
  目前青海省內共有約34座收費站,受省情的限制,目前為止建成的所有高速公路全部都由政府貸款修建,收費是政府用來還貸的一種手段。青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趙長生表示,從全國看,青海的收費標準是很低的。不超載就掙不到錢的心理,才是驅使貨車司機強行沖卡背後的那隻老虎。利益的驅使,導致這些司機們想要去沖卡。而違法成本低,導致司機們容易把這種衝動變成真實的行動!最終造成慘劇的發生。
  如何才能遏制貨車沖卡的違法行為?青海省交通廳運輸處處長趙連龍認為,必須要建立各部門直接按的長效聯動機制。而中國政法大學洪道德教授建議,政府首先要反思收費的合理性,同時建議收費站採用技術手段,安裝自動路障防止貨車沖卡,而不是工作人員冒生命危險阻止,執法部門對屢教不改者要嚴懲不貸。
  洪道德:對闖關的人,不論他是否成功,在法律上都要嚴肅處理,第一次第二次,可以是治安處罰,對屢教不改的,要進行刑事處理。一定要把這種氣焰打下去。  (原標題:青海貨車集體沖卡致死案宣判:肇事司機被判死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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