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慶晨報訊 (見習記者 石亨)相信不少駕駛員朋友都有這樣的習慣:在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時,總是拖到時限將至才去繳清。以為繳納成功就沒事了,誰知銀行繳費和交管局清賬有“時差”,讓一些駕駛員遭了殃。最近,網友“寶馬奔馳”就在網上吐槽了自己駕照周期剛開始,就被除脫6分的經歷。
  網友“寶馬奔馳”駕照的上一個記分周期本應於2014年1月8日清零,他於1月3日將最後一筆超速罰款繳清。但是1月8日後,卻發現違章雖然清零了,但新記分周期開始後仍被扣了6分。詢問後才得知,可能是因為交管局和銀行對賬延遲,造成交款數據沒有及時通報給交管局。這位網友的經歷,大部分人表示得到了很好的借鑒。
 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四條作出明確規定: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周期內記分雖達到12分,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,記分予以清除;記分雖未達12分,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,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。
  昨日,重慶晨報記者針對交通違規罰款繳納業務,走訪了市內多家銀行。
  其中,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上繳納或手機支付,都會有3個工作日左右的延遲,如果通過櫃員機支付,可以即時到賬。而中國農業銀行渝中支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通過銀行櫃員機繳費成功後,要通過交管局和銀行的清賬還有一段時間(多為3天以內)。
  銀行工作人員提醒駕駛員,有罰款最好在規定時限一周以前就辦理好,這樣就可以避免“時差”帶來的不便與損失。  (原標題:交通違規罰款繳納有時差
最好在規定時限一周前繳清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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